C.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


C.1.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按下式计算:
N l=KN gA e (C.1.1)
式中 N l ——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(次/a);
K——校正系数,在一般情况下取1,在以下情况取下列数值: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;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物取1.7;位于河边、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、地下水露头处、土山顶部、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,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.5;
N g——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[次/(km 2·a)]。按(C.1.2)式确定;
A e——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(km 2),按(C.1.3-2)、(C.1.3-3)式确定。
C. 1.2 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按下式计算:
式中 T d——年平均雷暴日。
C.1.3 建筑物等效面积A e为其实际平面积向外扩大后的面积,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建筑物的高度H小于100m时,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和等效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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